各单位:
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《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黑财会〔2023〕55号)及省人社厅、省财政厅《关于印发〈黑龙江省会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〉的通知》(黑人社规〔2021〕11号)中会计系列职称评定有关文件规定,财务处会计科安慧歌同志符合相关要求。财务处组成会计学科小组,对安慧歌同志职称评审材料进行了严格、细致地审核。经审核,该同志符合本年度黑龙江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,现推荐安慧歌同志参加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。
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5天,如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实名进行反映。
受理单位:综合楼209室
受理电话:0453-6511345
牡丹江师范学院财务处
2023年9月26日